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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

2006-10-19 10:55:00  
 

l        动物: 鸡、鸭、锦鸡、猫头鹰、鸽、鹌鹑、鸟、兔、大白鼠、小鼠、豚鼠、松鼠、花鼠、蛙、蛇、晰蜴、鳄、蚯蚓、蜗牛、鱼、虾、蟹、猴、穿山甲、猞猁、蜜蜂、蚕等。

l        动物产品: 精液、胚胎、受精卵、蚕卵、生肉类、腊肉、香肠、火腿、腌肉、熏肉、蛋、水生动物产品、鲜奶、乳清粉、皮张、鬃毛类、蹄骨角类、血液、血粉、油脂类、脏器等。

l          其他检疫物:菌种、毒各、虫种、细胞、血清、动物标本、动物尸体、动物废弃物以及可能被病原体污染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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