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检疫监管司信息公开目录
  当前的位置:国家质检总局 > 信息公开目录 > 动植物检疫监管司信息公开目录
展览备案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办事结果

  办事指南
索取号信息名称创建时间
39686 展览备案 2007-09-20
  最近更新:
  展览备案


 

1.展览会的主办单位或代理公司,应将批准文件事先交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2.展览会的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应当给进驻展览场所执行监管任务的检验检疫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和必需的办公设备。

3.检验检疫机构对展览品的存放、展览场地的防疫措施和条件进行审查,符合隔离条件的,准许展览品存放和展示。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政编码:100088
建议使用IE4.0以上版本,分辨率1024*768的显示器设置观看本网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Email:Webmaster@aqsiq.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