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境的转基因产品,货主或其代理人应事先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过境许可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1)转基因产品过境转移申请文件。 2)输出国或地区有关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已进行相应的研究证明文件或已允许作为相应用途并投放市场的证明文件。 3)转基因产品的用途说明和拟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4)其它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