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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5日,由总局动植司组织,来自环保部、国家林业局、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以及检验检疫系统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对太仓港进口木材除害处理区进行了验收。在实地考察除害处理区设施、听取建设方的项目建设和测试情况汇报后,验收组专家一致认为处理区达到了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处理有效、安全环保”的总体要求,实现了检疫处理与社会、经济效益的和谐发展,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待总局批准后正式投入运营。

太仓港进口木材除害处理区项目于2006年4月启动,是江苏省政府和太仓市政府为进一步推动进口木材贸易,加快地方经济发展而提出的,也是国家质检总局服务地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一项实际举措。
太仓港进口木材除害处理区是继福建莆田秀屿港进口木材除害处理区之后,全国第二家正式通过验收的处理区。处理区正式投入运营后,不仅可以解决当前俄罗斯木材锚地熏蒸难的问题,进一步扩大俄罗斯木材进口,而且可以陆续进口处理有困难国家或地区的木材,对于提高进口木材的安全性,促进太仓及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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